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关于“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要求,根据《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十届二次全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为有效激励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重要作用,省文联、省评协决定举办广东省文艺评论2019年度推优活动,并对接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举办的第四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共同做好这次推优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项目
2019年度推优活动本着注重导向、追求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设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2个项目。
1.推出我省年度优秀文艺评论著作6部左右,同时报送参评第四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2.推出我省年度优秀文艺评论文章9篇左右,同时报送参评第四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
二、报送要求
作品报送以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各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推荐为主,同时接受作者自荐。
(一)初评及报送名额
由省文联各团体会员、各直属单位、各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为本次推优活动的推荐单位,各单位通过初评推荐著作不超过3部,文章不超过4篇。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已在“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中入选过的作者,5年之内不再作为该活动推荐对象。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报送作品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习近平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见解独到、文风清新,在学术界、社会上产生较大积极影响。著作应注重对新时代文艺理论、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阐释和评析,文章汇编不纳入推选范围;文章应以文艺评论为主,注重针对性、当下性、时效性,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所报送材料需为 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内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正式首次公开出版发行的文艺评论著作(不含文章汇编)和在报纸、杂志、图书上首次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应有标准书报号、刊号。
3.报送著作需提供原作5部和电子文件;报送文章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和word格式电子文件(标题:黑体三号、正文:宋体小四、行距:1.5倍);需附《广东省文艺评论2019年度推优活动暨推荐参评第四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1份。
4.申报单位(或个人)将推荐表连同作品一起寄送至广东省文联理论研究部,在信封明显位置处注明:第四届“啄木鸟杯”报送材料。
5.所有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82685852@qq.com,邮件主题:第四届“啄木鸟杯”+文章题目/著作名称+推优单位/作者姓名。(注:因人力有限,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三、报送截止日期
作品提交截止至2019年7月25日。
四、评审程序
本次推优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环节,按(1)舞台艺术组(2)视听艺术组(3)造型艺术组(4)艺术学理论组(5)文学组,进行评选。为突出推选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采用匿名评审和回避制度。
1.初评:由各推荐单位进行。
2.复评:评委人选由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知名文艺评论家、艺术家构成。
3.终评:由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聘请各相关艺术门类的权威专家组成评选组进行终评。
五、成果展示
举办第四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结果发布会。推优结果通过《光明日报》、《中国艺术报》、中国文艺网、中国文艺评论网等方式向社会推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联理论研究部 谭昶(13640269603)、袁晓燕(18665564907),电话:020-38486869,邮箱:82685852@qq.com,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1201室,邮编:510635
附件下载:第四届啄木鸟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