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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塘厦第五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2013/6/19 446 来源:广东省音乐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塘厦原创音乐品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丰富我市新莞人的精神生活,为我市文化名城建设增光添彩。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珠江经济广播电台主办;东莞市音乐家协会、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中国农民工歌曲创作基地、东莞(塘厦)打工歌曲创作基地承办;东莞(塘厦)作词、作曲家协会、创意文化创播有限公司协办的中国·塘厦第五届打工歌创作大赛将于5—12月举行。现将本届大赛作品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赛条件

参赛者籍贯、性别、年龄、职业不限。参加塘厦本地创作组获奖作品评选要求在塘厦工作、学习、生活两年以上。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作品内容:表现打工一族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真情实感,反映打工一族的喜怒哀乐的原创音乐词曲作品。

2. 参赛作品的体裁、形式和唱法不限。

3. 参赛作品为完整的词曲作品。

4. 歌曲一律采用简谱记谱法,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每位参赛者限参赛作品3首,另附页分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署名可使用笔名或艺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作者个人创作简历。为方便作品评审,欢迎寄送录音样带(磁带、CDMD均可)。

5. 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入选作品除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其他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三、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用邮寄、E-mail或直接交送的方式进行投稿,在信封背面或电子邮件主题栏内须注明中国·塘厦第五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广播电视大楼104文化市场管理股

邮编:523710   联系人:黄海萍    联系电话:0769—87888263

E-mail: 124678815@qq.com

四、截稿时间

2013820日(以寄出邮戳或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五、评奖方法

(一)作品入围评审:由组委会邀请国内著名音乐家和资深音乐人士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评出词曲完整作品10首。

(二)网上投票赢网络奖:经初评评出的入围作品(不包括单独词曲作品)在东莞阳光网上公示,接受网民点击投票,按点击率评出前三名,赢取网上人气奖

(三)塘厦本地创作组获奖作品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

(四)总评:由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给分评审,网上投票积分将为评审依据。按入围作品的最终得分依次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六、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置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特别增设网上人气奖”3名。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银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铜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6000元。

4网上人气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0元、500元。

5塘厦本地创作组金、银、铜奖: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2000

评选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作品将在大赛颁奖晚会上由专业歌手或原创作者现场演绎,获金、银、铜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制作成音像制品,全国公开发行,并为获奖作者提供演出活动机会。

欢迎广大音乐创作者和音乐爱好者积极创作、踊跃参赛。

中国·塘厦第五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

二O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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